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股权 债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林木 船舶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新疆 湖南 黑龙江 安徽 甘肃 海南 浙江 云南 山东 四川 河北 河南
1 人关注2417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2.转让标的不存在所有权争议;
3.转让标的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4.成交后,若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转让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受让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相关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无法办理过户,转受让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的价款全额无息退回。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后,受让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买卖)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当地车辆过户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排量、限购、迁入迁出要求等)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受让方须在全部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展示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A座地下车库
联系人:刘悦 15937940432
10000元1.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车辆(买卖)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未按约定办理过户及交割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用和其他损失,然后冲抵转让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3.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费用和交易价款。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