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船舶 矿权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4301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标的名称
南宁市泰安大厦17层367.38平米写字楼
项目编号
BBWCQJY18-124
转让底价
人民币250万元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3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南宁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8日17时
网络竞价
(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9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简介:
1、本次转让标的为泰安大厦17层367.38平米写字楼(17层11、12、13号写字间)。标的为转让方于2007年11月向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购买,其中包含公摊面积87.40平方米。
2、标的目前无抵押、无租赁。
3、泰安大厦为纯写字楼,办公氛围浓厚。多部电梯直达,采光好,装修豪华,中央空调,配套齐全,拎包即可入驻办公。房子采光好,南北通透,屋内干净,户型方正。交通便利,走路不到2分钟就有公交车站、民族广场地铁站。泰安大厦小区内有停车场,南宁市工商银行等机构设置在泰安大厦金座(写字楼)内。小区周围有民族广场、梦之岛百货商城及华联超市等,小区门前有多条公交线路和地铁站,交通便利,是从事商务活动的理想之地。大厦比邻民族广场、民族文物苑、自治区博物馆,及百货商场等各类购物场所;大楼正门口有地铁站及多条公交车站,交通、购物、出行极为便捷。夜间配备保安巡逻。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50
受让方资格条件
㈠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交手续
交易服务费
竞价成交,受让方应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所在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收取(如金额不足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交易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凭《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成交之日”是指网络竞价结束之日。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标的交割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5万元/次
意向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报名”键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及其相关规定
㈠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㈡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意向受让(或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适用于网络竞价交易);
3.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㈢交易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孔经理、李经理0771-5585027
报名咨询
王先生 0771-5738059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
附件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交易须知.pdf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