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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40%股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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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40%股权交易公告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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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80,000,000
保证金 8,000,000
注册资本0元人民币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行业其他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7-12-05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4 17:00:00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熊健锡
联系电话:
07715585039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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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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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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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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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标的名称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BBWCQJY16-287(4)
挂牌起始日期 2017/12/5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矿地院)
注册地(住所)  桂林市七星辅星路9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志刚
成立时间  2000 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万元)  175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3004986714259 所属行业  矿产
经营范围  矿产地质调查、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环境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岩石、矿物、土壤及水质的分析、化验、鉴定与测试、选冶试验,环境污染治理及产品开发、人工晶体研究开发、信息技术信息;超硬材料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施工、评估甲级,岩土工程咨询(含灾害地质防治)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有色冶金工程咨询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矿产品采、选、冶及深加工、贸易(筹建,取得矿产品的开采、选矿、冶炼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部门批文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0
2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40
3    
4    
5    
6    
7    
8    
9    
10    
内部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7496.797639 126.281064 23.65928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1833.285479 12075.380655  49757.908424
审计机构名称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7.10.31  16131.847603 372.810205  333.797761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4301.638799 14313.027723  49988.611076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桂科评报字(2016)第218号
评估基准日 2016/6/30 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63,862.83  3,421.27  60,441.5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176.6240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000672495042G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9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六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决议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不适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不适用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六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竞买人自行判断,并自行承担法律风险,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桂市民二初字第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事判决书》[(2016)桂民终73号]的判决结果,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已经确认桂林矿地院对有色集团享有42,609,890.39元的债权,对有色集团所持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股份公司)89%股份(9790万股股份)享有质押权,有权在该债权金额范围内,对质押物拍卖、变价、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由于有色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资源股份公司9790万股股份尚未变价,该笔债权的最终可以获得的清偿金额现无法确定。

2.与往来单位—桂北公司、栗木公司进行对账,对账结果不一致。

①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上挂应收桂北公司51.5万元,桂北公司账上挂应付被评估单位21.5万元,对账结果不一致。

 ②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上挂应收栗木公司4.031万元,栗木公司账上挂应付被评估单位1,875,310.00元,对账结果不一致。

3.转让标的已经质押给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但该质押在过户前将解除,不影响受让方对该转让标的物享有完整的、不受限制的权利。

4.标的企业另一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5.有关转让标的前述信息来源于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做出的编号为桂科评报字(2016)第218号的《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因转让股权而涉及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桂林矿地院提供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出的编号为中天运[2017]审字第00961号《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桂林矿地院截至2017年10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标的企业其它情况可参见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可至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查阅、复制。转让方不对上述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担保责任。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 8000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存在因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而不能受让、持有转让标的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易价款。在网络竞价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动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不视为有效支付。)
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见附件4)。(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3层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3.标的交割。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每收到一笔成交价款,均应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之日起60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方本次转让为“按现状”转让,受让方“按现状”接收。竞买人可提前对转让标的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踏勘、咨询、调查,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物及标的企业(含下属企业。下同)的全部现状和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法律及经济风险,并完全同意签署本公告后附的《交易合同》。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物及标的企业的任何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声明:竞买成交后,受让方无权以转让标的物及标的企业存在披露的或未披露的瑕疵为由,要求变更转让价款、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向转让方主张损失赔偿等。

2.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转让标的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转让标的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竞买人承担和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而调整成交价款。本公告引用的评估结论为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其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敬请竞买方充分关注。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7/12/5 至 2018/1/4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4.风险提示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需在报名期限届满前缴至交易所账户(以交易所到账为准)。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竞买人应交而未交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转让方;竞买人还应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或者因受让方不具备受让方资格条件导致本次受让无法执行的;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递增)报价 增价幅度 30万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17年12月05日17:00
至2018年01月05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
服务费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动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交易须知.doc
4.交易合同.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经理15078893003、熊经理18877111988、韩经理0771-5585039   0771-5585032
技术支持  0771-588061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其    他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小胡13877143176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号楼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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