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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号B栋负1楼5号商铺(三年)
项目编号
BBWCQJY17-214
挂牌价
11100.00元/月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50000元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
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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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4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17年9月6日10:00-2017年9月1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简介
标的清单:
编号
标的
面 积(㎡)
(元/月)
竞价阶梯(元/次)
交易保证金(元)
承租押金(元)
租赁期
1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号B栋负1楼5号商铺
157.54
11100
100
50000
30000
2017年9月-2020年9月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目前空置。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重新租赁的请示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
宏桂复〔2017〕25号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㈠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承租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㈡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㈢承租人享有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3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㈣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㈠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交易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动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重庆市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季度租金)、承租押金(人民币叁万元)。
标的交割
㈠交割时限: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㈡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周期:2017年9月6日10:00-2017年9月1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0元/次
意向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2017年9月1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及其相关规定
㈠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㈡竞租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租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租人的竞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租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租人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包括首期租金、承租押金等)或交易服务费;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人签署租赁合同;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㈢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六、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71-0771-5585013、13517716585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附件一:受让登记与承诺书(E交易版).doc
附件二:交易须知.doc
附件三:标的照片.doc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五: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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