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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闲置办公用房2-3层(工商一分局办公楼)转让交易公告
  •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闲置办公用房2-3层(工商一分局办公楼)转让交易公告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闲置办公用房2-3层(工商一分局办公楼)转让交易公告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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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689,700
保证金 5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2-03-01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3-14 23:59:59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200130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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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项目名称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闲置办公用房2-3层(工商一分局办公楼)转让 项目编号 29FC20220141
挂牌起始日期 2022/3/1 挂牌截止日期 2022/3/1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工农区20委工农市场大棚工商一分局办公楼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487.79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使用期限 -
权利性质 - 用途 办公
房屋结构

砖混

所在层数

2-3层(共3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看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看

其它情况

1、转让标的为工农区20委工农市场大棚工商一分局办公楼2-3层其中2层有房产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层无房产证。

2、转让标的无土地证能否过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无房产证、无土地证产生的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3、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如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目前可能存在欠费,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前的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及权属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实。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6897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1/11/29
评估机构 哈尔滨国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16897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农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403MB0583330F

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南三道街42号

负责人李辉

机构性质机关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整改落实《省审计厅在政府审计报告中提出的34项闲置资产问题》及盘活部分闲置资产的汇报 2021年9月18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鹤岗市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无土地证否过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补缴土地出让金。

2、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不包括设备、家具、装饰等)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4、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5、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6、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8、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产权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过户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3、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各种税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并补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全额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给转让方。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受让方须同意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先生 1860468556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50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1600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产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03月01日00:00
至2022年03月15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收费标准:按照单个标的成交价款5%比例收取,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少于2000元,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网络竞价须知-转让.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先生 0451-87200130、孙女士 0451-87200169

技术支持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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