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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合同.doc 购买申请与承诺.doc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接受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代理方【内蒙古君安时代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公开出让4处煤矿折算后99.8万吨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现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能指标情况:
序号
煤矿名称
煤矿所在地
退出产能年份
原始退出产能指标(万吨/年)
产能置换指标折算系数
折算后产能置换指标数量(万吨/年)
1
云南省某煤矿
云南省
2020年
30
100%
2
18.5
200%
37
3
4
2.8
1、根据指标出让方提交的交易申请材料,上述4处煤矿均未申请享受中央财政奖补,具体情况待指标出让方所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管理部门确认。
2、指标出让方对递交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次转让标的数量、状况、参考指标折算比例等说明情况由指标出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内蒙古省产权交易中心仔细查阅指标出让方的交易申请材料,充分尽调,审慎决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指标折算比例等)进行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国家产能指标置换政策与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因指标出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交易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3、本公告内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最终解释,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多种理解、释义的,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解释为准;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不解之处,请根据本公告项下联系方式,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二、挂牌价格:56万元/万吨(按照折算后的产能置换指标数量计,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指标出让方开具的票据税率低于6%的,价格按照税率差额进行调减)。
三、交易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为保护出让方及购买方的合法权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方与购买方可按照以下约定向违约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1)意向购买方递交购买申请并确认购买资格后单方撤回购买申请的;
(2)被确认购买资格的意向购买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购买方与出让方未按约定时限内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的;
(4)出让方在约定时间内不配合购买方提供办理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审批所需材料的;
(5)出让方提交的产能置换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出让方出让指标因违反法律法规等限制规定导致产能置换方案无法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
(7)购买方的产能置换方案如果未能获得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批准,需另行出让时,出让方不配合办理另行出让交易合同的签订并签署相关文件的。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且拟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手续;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
4、竞买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五、交易条件
意向购买方须自查本次出让的煤炭产能指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中心仅就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1、意向购买方应按公告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并上传报名材料。
2、出让方在竞价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购买方签订《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
3、购买方在签订指标购买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50%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购买方在出让方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确认文件之日起10日内购买方将剩余价款(成交价款的50%)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出让方在中心收到全部价款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折算后的产能置换指标数量计,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指标出让方开具的票据税率低于6%的,价格按照税率差额进行调减。
6、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不存在重复交易的情形。
7、出让方出让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让的其他情形。
8、本次交易,内蒙古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的3‰)由指标出让方承担,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六、成交方式
意向购买方在提交《意向购买申请书》中需明确注明购买吨数(不得低于30万吨)及购买吨单价;
公告结束,按照《意向购买申请书》中购买吨数大者优先成交,吨数相同时价格高者优先成交。
六、公告期:2021年12月23日-12月27日
七、联系方式:关仲 13904716580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重要提示:本公告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交易条件等任何内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最终解释,若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多种理解、释义的,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解释为准;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存在不解之处,请根据本公告项下联系方式,向内蒙古省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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