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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润豪景小区2号楼住宅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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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润豪景小区2号楼住宅转让交易公告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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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关注
挂牌价 1,217,039
保证金 3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1-12-08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12-21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毛艳颖
联系电话:
18586095925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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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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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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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润豪景小区2号楼住宅转让 项目编号 09FC20211894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2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东润豪景小区2号楼1单元202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38.19㎡ 套内建筑面积 122.1㎡
土地使用权面积 详情参见不动产权证 使用期限 详情参见不动产权证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2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以现场标的为准 房屋朝向 南北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毛坯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房产交付前转让方负责结清欠缴物业费。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其它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217039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1217039.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10066733499X2
注册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吕玲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四纬街东润豪景小区2号楼1单元202,房屋总层数6层,本次转让标的所在楼层为2层,标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1)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95187号。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标的状态:标的房产无租赁,目前状态为闲置。

3、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的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4、转让方负责交清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电话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12/8 至 2021/12/21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300000.00元

保证内容: 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12月08日10:00
至2021年12月22日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2%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金融业务部  毛艳颖  0471-3473053/18586095925
技术支持 交易服务部  赵   羲   0471-3473016/18586098121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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