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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资产为孝义市大诚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拟整体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际数量、质量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需亲自到现场勘验标的,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本次转让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项目成交后,若受让方继续在转让方原厂区土地上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须与该土地所有人另行协商土地使用租赁事宜。目前,转让方与该厂区土地所有人在土地使用费方面存在分歧,双方正在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拆除、装卸、运输、使用、处置、垃圾清理等所有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拉货期限为二个月,拉货时间自转受让双方协商进场之日算起,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以适当延期。
4、本次处置标的转让方提供发票,专项发票和普通发票均可。
5、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454号”。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需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100000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13643450912
保证金金额:2100000元
1、保证事项: 非因转让方原因,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及拆除等后续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网络竞价须知.doc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交易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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