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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清凤海棠长滩一期10号楼7层7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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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清凤海棠长滩一期10号楼7层7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精装房 海景房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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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7,424,477
保证金 15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1-08-27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7-20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郭佳
联系电话:
18586095910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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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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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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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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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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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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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延牌公告
项目名称 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清凤海棠长滩一期10号楼7层701号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09FC20211523
挂牌起始日期 2021/8/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1/9/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清凤海棠长滩一期10号楼7层701号房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94.32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不详
土地使用权面积 6.31平方米(分摊) 使用期限 2013年10月28日至2083年2月28日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 7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三室两厅两卫一阳台 房屋朝向 南北朝向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精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西临福兴路,北临椰州路。小区物业提供摆渡车,附近有65路公交,车辆通行方便。

其它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7424477
评估基准日 2021/7/20
评估机构 内蒙古杰信达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7424477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国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100MA0MYFHG29
法定代表人:马剑侠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国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房产坐落位于海南省三亚市陵水县清凤海棠长滩一期10号楼7层701号房,权证编号为琼【2020】陵水县不动产权第0011409号。标的房产评估价为7362755元,家具评估值为61722元,标的挂牌价为:7424477元。标的内家具家电在转让范围(《固定资产参考明细表中的资产仅供参考,数量、质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标的照片、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2、评估报告显示,房产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94.32平米,建成于2019年1月,房产建筑共15层,标位于第7层。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3、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贺凤玲15004714858。4、本次转让房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须投资人自行了解,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5、本次转让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6、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7、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9、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4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各项税费)及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5、涉及本次房产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过户政策等,并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8/27 至 2021/9/9
报名手续  国有实物资产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2.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2.doc
固定资产参考明细表.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15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08月27日00:00
至2021年09月1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5.000000%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佳18586095910
技术支持  晋莉18586095921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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