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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标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 告知
1、本次公开委托经营的是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餐厅二楼,餐厅面积约476平方米,经营期限为3年。
2、意向承包方应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和实地调研,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了解。意向承包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包方全部承担。
3、意向承包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委托方完成标的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前,意向承包方须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10万元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若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委托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承包方。
5、 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请各意向承包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有效期内)。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
与经营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标的勘验时间 报名及勘验时间:
请意向承包方在项目挂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按要求报名并缴纳保证金,逾期不候。
勘验时间公告期间两次,第一次:2021年7月21日 10时30分; 第二次:2021年7月27日10 时30分,过时不候。勘验联系人:郑老师,电话:13514715158。
二、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由专家对承包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估。
三、获取报名文件的时间、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请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进行会员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1年7月16日9:00至2021年7月30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前(2021年8月6日9:00前)通过E交易报名并交纳50000元报名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500元转入以下账户(仅招标文件费缴纳至此账号,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发送的账号为准):
汇款帐户: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行号:304191001951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传递
5、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李经理18586095927
6、本次项目的解释/修改/变更/再次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与竞争的意向承包方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四、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
1、意向承包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9:00。
2、 递交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委托方将予以拒收。
4、相关要求: (1)评审时意向承包方所提供的上述材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如发现所提供的上述材料存在虚假、无效情形的,则取消其资格。 (2)根据本次承包经营权项目的特点,为防止伪造、借用资质,造假等手段骗取承包的情形发生,在评审阶段,专家委员会对意向承包方的承包方案进行评审。对意向承包方提供的资料、品牌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现借用资质、冒用品牌,提供虚假材料、转包等行为,当场取消其资格。 (3)意向承包方在取得承包资格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借用资质,冒用品牌,转让方将终止双方合同,并追诉承包方违约责任。
五、其他要求: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
(1)在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转让方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转让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承包方不能按公告及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已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已交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索。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将服务费交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未交纳服务费的,将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剩余保证金系统原账户退回。
金额:50000元
保证内容:
见招标文件
处置方法: (1)意向承包方在报名后向中心交纳报名保证金,若被确定为最终承包方,该保证金在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及委托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复印件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若未被确定为承包方,交易中心在确定承包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包方。
(2)意向承包方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保证金,用途请注明“报名保证金”字样。
(3)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由最终承包方直接缴纳至委托方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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