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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碧龙江畔A10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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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碧龙江畔A10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学区房 可按揭 电梯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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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850,000
保证金 300,000
房屋建筑面积144.75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1-07-14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1-08-17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关仲
联系电话:
18586095919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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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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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碧龙江畔A10号楼3单元402号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09FC20211330
挂牌起始日期 2021/7/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1/7/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街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44.75平米 套内建筑面积 128.55平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分摊土地面积:12.39平米 使用期限 70年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住宅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 所在层数 4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3室2厅2卫 房屋朝向 坐北朝南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精装修,未入住。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碧龙江畔地处如意开发区东河西岸,500亩现代生态公园,傍水而卧,风光旖旎;距腾飞路小学、二中新校区等名校仅咫尺之遥;南侧毗邻的大型公交总站,17条公交线路、滨河路、腾飞路、二环快速路构筑起的发达交通网络保障您的便捷出行; 小区内配建有2栋商业,1栋会所、1栋幼儿园。本户型为南北通透、双阳卧、明厨明卫设计,层高达3米,而低至1.4的容积率更使您无论居住在任何楼层都能够享受到难能可贵的全天候采光。
其它情况 配套1个地上租赁车位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185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王先生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蒙(2020)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98963号。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并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3、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实物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纸质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房产移交及相关权属资料交接及房产过户手续,变更过户涉及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房产移交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移交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房产移交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移交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购房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不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则受让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7、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挂牌期内工作日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赵先生 1858609810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7/14 至 2021/7/27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300000元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认购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认购保证金及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认购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交易价款的10%支付过户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07月14日00:00
至2021年07月28日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10000元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关   仲 18586095919
技术支持  赵晗阳 18586098106
咨询时间  
单位地址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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