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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石碣庄旺村
董事会决议
特别 告知
2、标的展示地点: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石碣庄旺村 3、标的展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35005635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项目报名材料,并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xpre.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进行项目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33517668
1资产受让申请书-资产.doc
3.1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竞价交易规则.doc
3.2网络竞价须知-多次报价(加价).doc
1、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2、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5、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如下: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00679018170078783
网络竞价
30000
180
详见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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