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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希望家园1号楼3单元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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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希望家园1号楼3单元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交通便利 小区管理
已重新
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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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关注
挂牌价 3,626,537
保证金 750,000
房屋建筑面积99.99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0-11-10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0-12-21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
18586095913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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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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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希望家园1号楼3单元101号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09FC20201197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1/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北京市顺义区希望家园1号楼3单元101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99.99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无记载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无记载
权利性质 无记载 用途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 所在层数 1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
其它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626537
评估基准日 2020/6/30
评估机构 北京首佳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3626537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2023530536268
注册地: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飞机场
负责人:张瑞军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房地产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希望家园1号楼3单元101号房产,房产具有《房产证》,证载权属人为张志强(该处房产由转让方出资购买,暂时登记在个人名下),房产证号为京房权证顺私字第32216号,证载建筑面积为99.9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无土地情况记载。

2、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权属变更事宜需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房产过户和权属证书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如转让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转让方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全部交易价款。本次转让的房产、土地、附属构筑物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四至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4、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挂牌价为房地产净价(即不包含交易税费的价格);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幢号为1,房号为三单元101,经现场勘查,入户门上的房号是311。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实物交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交接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购房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不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则受让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11/10 至 2020/11/23
报名手续 国有实物资产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750000元

保证内容:

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11月10日00:00
至2020年11月24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5.000000%
附件下载  无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勘验联系人:李经理 15004726893
技术支持  项目报名:李经理  18586095927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尔吉泰路3号
其    他  项目负责人 :王经理 1858609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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