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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伶俐糖厂石灰窑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0-347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8月6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8月12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石灰窑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内付清首年租金,每年最后30日内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无
装修期限
3个月
承租押金
人民币10万元
标的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否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3台石灰窑,主要包含2台150m³负压窑、1台250m³正压窑及焦炭棚(42m×16m )、石头堆场(约2000m2)、河边平房,详见附件5:标的清单。另有河边码头及1台固定座式起重机(型号GQ5-15),不含在本次招租范围内,如使用需另交纳租金2万元/年。
出租人在2005年进行碳酸法扩建技改配套建设了2台150 m3 负压石灰窑及生产附属设备,榨季期一直投入使用烧制石灰和CO2全部供制糖生产使用,2014年技改新建设1台250m³正压石灰窑及配套自动上料系统,从2014/2015榨季开始至2019/2020年榨季结束均使用250m³正压窑和1台150m³负压窑,另1台150m³负压窑闲置。2020年出租人实施碳法改亚法技改,原来石灰窑设备除了消和机、石灰乳桶及石灰乳泵留用外,其它大部分设备不再使用,拟对外招租承包,该批不再使用的设备工况基本完好,需进行日常维修及保养后即可投入生产。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误差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其他情况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安全要求:承租方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承租方必须保证:
(1)安全、消防、治安管理符合国家、出租方集团公司和出租方相关制度及标准要求;
(2)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及劳保用品按出租方要求,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维护、更新符合要求,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4)出租方作属地管理责任有权对承租方安全、消防、治安管理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5)相关设备检验检测及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或换证培训教育行政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6)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注:以上(1)-(3)所提出的要求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出租人咨询。
4.环保要求:
(1)承租方按要求做好项目环评,确保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保证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气,以及产生的固体废物、噪声符合环保要求,具体要求咨询承租方。
(3)承租方租期内接受出租方、南糖公司及出租方上级相关部门例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整改。
(4)发生环保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评估情况
评估价
59.84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0年7月23日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63.6万元/年(含税)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伶俐糖厂石灰窑资产处置请示审批》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补充情况
(1)石灰窑设备、厂房场地租金63.6万元/年(含税),租期10年(合同生效之日算起),每年底交下一年度租金,如承租方超期一个月不交纳租金(取得出租方同意延期外),出租方有权中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作为设备维修、整改期,免收租金,但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承租方仍需支付,并自行承担。
(2)出租方有河边码头及1台固定座式起重机,如承租方愿意租用使用费2万元/年。承租期内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安全、环保及水上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每年水运甘蔗和部分白糖等产品在租赁期内可正常使用河边码头和塔吊装运,承租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承租方租期内负责使用出租方石灰窑原来职工(经承租方考核合格),负责支付其工资、奖金(含4险1金),不低于厂标准(8人×7万/年=56万元/年)。
(4)承租方生产、生活使用水、电装表,按出租方相关制度收费,具体要求应在竞租前咨询出租方。
3.承租方负责承包后设备改造、维修、运行,确保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以上所涉及到的成本经出租方初步估算较高,承租人必须在报名竞价前做全面的尽调,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项目成交成本及面临的瑕疵风险后再参与竞租。
4.如因国家政策要求、公司股权变更、不可抗拒等因素影响石灰窑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善后。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9个月租金,前3个月免租)、承租押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户 名: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
账 号:1835012040000012
开户行:南宁市邕宁区伶俐信用社
开户行行号:402611001012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交易所另行通知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承租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烧制石灰,承租方不能改变其用途,不能转租给第三方。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享有 3 个月的设备维修、整改期,免收租金(含在第 1 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报名期间,联系人:方先生 13978727913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2日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承租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价款、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回。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2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 受让申请书.docx
2. 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3. 网络竞价须知.pdf
4. 标的图片.zip
5. 标的清单.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0771-5585027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罗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
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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