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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关于转让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安徽省徽商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42%股权的决议
晋煤集董决议[2019]62号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8. 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 告知
是
本次股权转让中标的企业涉及的合同纠纷、未决诉讼、担保、抵押、质押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大华审字[2020]0010070号、大华审字[2020]007177号”审计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40010号”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原股东如报名,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项目形成竞价,原股东须全程参与竞价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期内前往标的企业及转让方进行项目尽调,尽调情况将作为报名截止后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6、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7、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项目报名材料,并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xpre.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进行项目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728392007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
2、保证金保证内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偿,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及公告条件要求的。
3、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违背上述“保证内容”部分中相关条款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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