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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两户贷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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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两户贷款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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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096,100
保证金 63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0-06-19
报名截止时间:2020-07-17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4178660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23A楼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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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对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两户贷款债权 项目编号 24ZQ20200033
挂牌起始日期 2020/6/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0/7/3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对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两户贷款债权
债权总额(万元) 900.3461
本金(万元) 543
利息(万元) 347.9702
费用(万元)  9.3759
债权相关情况  

本次打包转让的债权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攸县支行(以下简称“攸县支行”)所持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不良贷款债权,债权转让底价209.61万元(其中持有李春球债权119.98万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债权89.63万元),如溢价成交,则视为二户债权同比例溢价。

不良贷款债权一:该笔债权债务人为李春球,截至2020420日,尚欠贷款本金3,030,000.00元,表外利息1,882,244.47元,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计66,423.00元,合计4,978,667.47元。

1.抵押情况:贷款以孙小平、文蓬连夫妻提供位于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商城社区百花路的的私房作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878.01㎡,土地使用权面积116.6㎡,产权证号:攸房权证城关镇字第712003771,土地使用权证号:攸国用201230/B01342。目前现状:1-5楼部分出租,6楼以上自住

2.保证情况:由李春球配偶刘辉、孙小平、文蓬连、攸县龙凯贸易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3.诉讼执行情况:由于李春球未履行还款义务,20151111日,攸县支行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222日,攸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出具了判决书判决书文号:(2015)攸法民二初字第573号。

2016614日向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81月,申请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孙小平、文蓬连名下位于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商城社区百花路房地产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7)湘0223执恢324号。攸县人民法院对抵押物以310.9898万元作为起拍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第一次拍卖活动,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187月,第二次网拍流拍,流拍价300.9898万元。

因借款人和保证人暂无其他有效财产可供执行,2018927日,攸县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7)湘0223执恢324号执行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债权瑕疵

相关合同均合法、有效,对债权人、债务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无瑕疵。但该债权对应的抵押物存在以下问题:

   抵押物房产位于攸县城关镇,并部分长期出租、部分自住,居住人员多,腾房难度非常大。

②抵押物经法院两次网拍均流拍,法院于2018927日下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927日,攸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孙小平、文蓬连达成还款和解协议,但至今,被执行人均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收未果。

 

不良贷款债权二:该笔债权债务人为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以下简称“宏泰矿产”),截至2020420日,尚欠贷款本金2,400,000.00元,表外利息1,597,457.53元,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计27336.00元,合计为4,024,793.53元。

1.抵押情况:周爱云、颜兵仔名下位于攸县上云桥镇高岭村欧家场组和攸县新市镇北街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①周爱云、彭桂艳名下位于攸县上云桥镇高岭村欧家场组私房房屋建筑面积519㎡,土地使用权面积121.54㎡,产权证号:攸房权证上云桥字第00019980,土地使用权证号:攸国用(2000)字第23-07颜兵仔、谭小凤名下位于攸县新市镇北街的私房房屋建筑面积945.72㎡,土地使用权面积294.15㎡,产权证号:攸房权证攸字第00026627,土地使用权证号:攸国用(2004)第18/16号。目前现状:部分出租,部分自住。

2.保证情况:公司股东李牧、李功国,董飞兰(李牧的配偶)、陈利瑶(李功国的配偶)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

3.诉讼执行情况:

20151028日,攸县支行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128日,攸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出具了判决书判决书文号:(2015)攸法民二初字第572号)。因借款人和担保人未按民事判决书履行偿还责任,201659日,攸县支行向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2017325日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下达执行裁定书,执行案号:(2016)湘0223697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4.债权瑕疵

相关合同均合法、有效,对债权人、债务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无瑕疵。但该债权对应的抵押物存在以下问题:

抵押物为位于攸县的自建房,都是唯一家庭住房,并部分长期出租、部分自住,腾房难度非常大。

 

债权清单  --
其他披露内容

       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   

       瑕疵披露 :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抵押资产存在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情况,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底价(元)   2096100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攸县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430223588977735L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梅城国际广场1 栋107-114 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吴鹏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对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两户贷款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特别声明

       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

       瑕疵披露 :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抵押资产存在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情况,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

       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资产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凡参与受让者,进入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6、《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中的全部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可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

       7、成交当日由攸县支行分别与受让方签订李春球、攸县宏泰矿产经营部债权转让协议。

       8、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清,如受让方未能如期付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9、《债权转让协议》在受让方的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生效,受让方的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之前,债权转让协议不生效,债权不发生转移,不办理债权移交手续,不移交债权凭证、不刊登公告等。

       10、本次债权转让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和原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及其关联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下列资料:①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已“三证合一” 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②章程、③决议及批准类资料、④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提交下列资料:①公民身份证、②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 8112 0309 0000 1656 7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09.61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3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以转让底价为基数计算)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5、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愿意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

       6、受让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7、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法律文书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8、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债权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债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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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标的查看联人  王先生1397530628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7月3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63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竞价阶梯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06月19日00:00
至2020年07月06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见《受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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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黄女士:0731-84178660、13789080515 
技术支持 黄女士:0731-84178660、13789080515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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