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废旧物资 房地产 二手车 二手设备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土地 工美藏品 数据产品类 生态资源 船舶 矿权 资源使用权
江苏 广东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湖南 安徽 甘肃 广西 浙江 海南 云南 山东 河南 四川
0 人关注3158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出租资产为互通的两套房产整体招租,出租总面积约为226.3㎡,此次出租房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出租资产为精装修,装修期限为1个月,装修期不在租赁期内。
3、本次租赁标的卫生间楼顶管道口存在漏水情况,出租方已将漏水情况通知天赐良园物业进行修缮,修缮费用由天赐良园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4、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吴晓彬18647519691
勘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天赐良园小区商网2楼1单元2层商网2楼-/-2-3、商网2楼-/-2-4商业房产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无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是以实际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承租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赁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租赁押金1万元。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租赁合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资料递交中心,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扣除应收服务费后将租赁费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及押金退还方式:租金预付、一年一付,剩余租金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年度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且无续租意向后,书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还申请,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有权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本次租赁标的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出租方收到交易服务费及押金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出租方须向承租方承担转让底价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5.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标的内不可经营具有扰民性质的娱乐性场所,可经营如办公室、工作室培训机构厅等非扰民性质行业,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需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且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交付前产生及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所产生的除取暖费、物业费、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漏水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9.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及时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租赁、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资料清单.doc
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金额:15000元
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出租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年租金,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