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电梯房 商业区 配套成熟

1 人关注2997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539,591
保证金 1,000
房屋建筑面积82.62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0-06-16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6-22 23:59:59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郭婧
联系电话:
18586095953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广西北海市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09FC20200408
挂牌起始日期 2020/6/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0/6/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广西北海市广东路188号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82.62㎡ 套内建筑面积 67.04㎡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为准 使用期限 不详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住宅
房屋结构 框架 所在层数 11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两室两厅一卫 房屋朝向 以实际为准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装修情况 中档装修,水、电、燃气等设施齐全
抵押情况 无抵押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从2012年开始欠缴相关费用约15000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小区环境好,基础设施齐全,距离万达广场商业区不足500米。
其它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39591
评估基准日 2019/12/10
评估机构 包头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539591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150207011547132C
注册地: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沙河街财税大楼
法定代表人:高永飞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罚没资产,标的位于广西省北海市广东路188号银滩圣美阳光家园14栋二单元1101号,建筑总楼层17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1层。2012年建成,房屋产权证号:北房权证(2012)字第033289号,房产建筑面积82.62㎡,套内建筑面积67.04㎡,房产目前为空置状态。

2、本次标的转让后,权属变更事宜需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方式:自行前往北海市广东路188号银滩圣美阳光家园销售中心了解或电话咨询。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公告中披露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最终以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产权业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收取。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以实际情况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债权抵顶的提供有效的债权抵顶确认书原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在竞价结束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收到上述款项后通知转受双方过户,过户完成后收到受让方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价款。转付价款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3、过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该转让房产截至目前欠缴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约15000元,受让方受让后需自行补缴所欠物业费等费用,除此之外房产交付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6、转让方同意交易价款可以以债权进行抵顶(保证金除外),不接受债权人联合体参与抵顶。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债权人(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文件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咨询:庞主任   0472-7149782

勘验地点:广西省北海市广东路188号银滩圣美阳光家园销售中心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6/16 至 2020/6/22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1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或以债权抵顶方式受让的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06月16日10:00
至2020年06月23日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5.000000%
附件下载  无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经理 18586095953     标的情况咨询:庞主任  0472-7149782
技术支持  徐经理 18586095929
咨询时间  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