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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贺州市黄田镇清水塘区硅灰石矿采矿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19-434(2)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5月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6月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广西贺州市黄田镇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为贺州市黄田镇清水塘区硅灰石矿采矿权。广西贺州市黄田镇清水塘矿区硅灰石矿位于贺州市黄田镇清面村境内,行政隶属黄田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1°36′03″,北纬 24°29′55″。至贺州市区约 10km,矿区有简易公路与国道G207 线相通,交通方便。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广西贺州市黄田镇清水塘矿区 硅灰石矿采矿权保有资源储量(332+333)为186.866万吨,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113.156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3.71万吨;设计损失量为1.88万吨;(333)可信度系数取0.60,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156.26万吨;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5%,地下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0%;可采储量为141.16万吨;生产规模9.90万吨/年;矿石贫化率为10%,计算理论服务年限15.84年,矿山基建期1.30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 17.14 年;评估确定的产品方案为硅灰石矿原矿(含矿率:≥40%,硅灰石矿物含量:≥50%硅灰石含量);露天开采硅灰石矿原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50.44元/吨,地下开采硅灰石矿原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5.84元/吨;露天开采单位生产成本为80.84元/吨,地下开采单位生产成本为131.84元/吨;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值9%。(详细情况详见项目评估报告《地博评报字[2019]第0417号》)
另注:截止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广西贺州市黄田镇清水塘矿区硅灰石矿采矿权项目前期累计投入约1459万元。本次转让包括项目前期投入与硅灰石矿采矿权。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
基准日
2019年6月30日
评估机构
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2985.7894(其中,采矿权挂牌价约1672.686万元,前期累计投入挂牌价约1313.1034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贺州市山威矿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11027997083081;
注册地:贺州市贺州大道南段规划商住地66、67号;
法定代表人:杨智勇;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贺州市山威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30日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风险提示。(1)本次转让资产为硅灰石矿采矿权,转让方不保证矿资源储量的可靠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3)硅灰石矿采矿权转让变更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审批,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资产转让变更时,属于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调查。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成交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无法办理采权转让变更等为由要求退还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数据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受让方需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矿区用地问题。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书》(签署《现场勘验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贺州市)
3.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转、受让签订《交易合同》后须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采矿权转让申请,获得批复后《交易合同》方可生效。如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予批复,则本项目不成交,受让方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4.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转、受让双方自交易所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采矿权转让申请有关材料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夏宏庆 电话:1837841200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 5月 8 日至2020年 6月 3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勘查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次)
30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 5月 8日10:00 至2020年 6月 4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
2.授权委托书.doc
3.网络竞价须知.pdf
4.标的图片.zip 5.现场勘验确认书.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先生:0771-5585039 1351771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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