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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9790万股(占总股比89%)股份
项目编号
BBWCQJY17-15(4)
挂牌起始日期
2019/11/21
挂牌截止日期
2019/12/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6号南方控股大厦第8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
杨国高
成立时间
2007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万元)
1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0007997105392
所属行业
制造业
经营范围
矿产资源勘查(按许可证核定的勘查项目、有效期开展经营活动);矿业技术咨询与服务;资产经营;矿产品、机电设备、冶金产品、化工产品购销代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89%
2
广西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3
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1%
内部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50,603.14
-18,877,730.49
-18,565,345.8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7,935,854.25
-25,453.34
197,961,307.59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报表日期
2016年11月
-14,393,178.17
-14,393,478.17
报表类型
月度报表
183,811,699.32
-28,792.27
183,840,491.59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桂科评报字[2016]第219号
评估基准日
2016年6月30日
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净资产
26,059.31
-2.88
26,062.1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195.3491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已宣告破产)
南宁市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9楼
91450000672495042G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三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备忘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不适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竞买人自行判断,并自行承担法律风险,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其他披露内容
1.风险提示。(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标的企业介绍:(1)广西有色矿产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巨典投资有限公司、贺州市同创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保税区瑞丰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450100001001934号营业执照。
(2)公司总部住所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6号南方控股大厦第8层,从事矿业的勘探、开采、选矿、冶炼、深加工的筹建,矿业技术咨询与服务;资产经营;矿产品、机电设备、冶金产品、化工产品购销代理。
(3)公司长期持有中国有色集团(广西)平桂飞碟股份有限公司27.83%股份。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如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该项目股权已经质押给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但该质押不影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完整的、不受限制的所有权。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4261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易价款。在网络竞价成交后30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不视为有效支付。)
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见附件4),签约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但竞买人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者拒不签署《交易合同》的,不影响转让方与购买人之间买卖关系的成立,转让方可以根据挂牌文件及相关事实向购买人主张权利。
3.交割时间及条件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按期、足额缴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并送达受让方之日起,即视为标的交割完毕。
(2)转让方全额收到成交价款后60日内,转让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之股权转让手续。
(3)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等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方本次转让为“按目前现状”转让,受让方“按目前现状”接收。竞买人可提前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踏勘、咨询、调查,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法律及经济风险,并完全同意签署本公告后附的《交易合同》。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物及标的企业的任何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标的企业资产发生重大变化、股东分红、经营损益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发生其他重大变化为由,以及标的物及标的企业存在披露的、未披露的瑕疵,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势变更等为由,要求宣告本合同无效、变更转让价款、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解除买卖关系或者向转让方主张损失赔偿
/其他法律责任等。
2.标的转让后,如标的企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之规定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3.该项目股权已经质押给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但该质押不影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物拥有完整的、不受限制的所有权。
特别声明:竞买成交后,受让方无权以转让标的物及标的企业存在披露的或未披露的瑕疵为由,要求变更转让价款、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向转让方主张损失赔偿等。
4.本公告引用的评估结论为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其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敬请竞买方充分关注。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经理13807808110 邓经理1530781272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11/21 至 2019/12/18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壹仟元整(¥4,261,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交易所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20万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申请书.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交易须知.pdf
4.股权转让合同(模板).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熊经理18877111988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梁经理13807808110 邓经理15307812720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6层1630-1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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