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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19-462
挂牌起始日期
2019/10/18
挂牌截止日期
2019/11/14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总额(万元)
1335.919383
本金(万元)
791.07
利息(万元)
532.865483
费用(万元)
11.9839
债务人所属行业
采矿业
债务人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厅宿舍3栋2单元203号
债务人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尚文
债务人经营范围
对矿业的投资;矿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具备经营场所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矿产技术咨询服务。
债权担保情况
由平南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南县马鞍山矿区的铅矿采矿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钟景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债权现状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物为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债权,评估报告以2019年7月21日为基准日,债权总额为13,359,193.83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7,910,700.00元,欠息5,328,654.83元,代垫费用(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和公告费等)119,839.00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相关合同、法院判决或裁定为准),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某银行先后给予债务人广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共发放贷款本金12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1500万元,实际发放1200万元,实际数据以转让方提供的借款合同及借据为准),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清贷款,造成逾期。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21日,仍拖欠本金791.07万元、利息532.87万元,本息合计1323.94万元。
二、抵押、保证担保情况
本次转让债权由平南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南县马鞍山矿区的铅矿采矿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钟景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该债权目前在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并已诉至法院,目前已在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2)《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在受让方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在受让方受让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在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合同附件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挂牌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4)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6)挂牌标的债权已在转让日前从法院实现了部分回收款项,该部分回收款项已由转让方作为债权处置费用冲抵部分债权,该部分回收款项无法在转让后作为受让人的受偿款项。
6.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可能存在的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存在的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8.可能存在着挂牌期内转让方提前终止挂牌撤回转让的情形。
9.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的披露和说明承担任何责任,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50000MA5NHB4Y30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90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靖
经济类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桂国宏司董决【2019】41号、《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桂国经司董决【2019】23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广西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10,00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重要事项
1.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2.转让标的不存在所有权争议;
3.据评估报告显示,广西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在某银行的贷款本金余额791.07万元,借款期限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19日,由平南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平南县马鞍山矿区的铅矿采矿权提供抵押,由钟景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9年7月21日债务人所欠债权总额1323.94万元。
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有购买本项目的支付能力;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交易服务费。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交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签约地点: 广西南宁市 )
3.交易价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交割等相关手续。
5.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竞价服务费,交易双方交割无异议并提交书面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职业证明文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000,000.00
保证金收取方式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纳时间
公告期内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1.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3.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挂牌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00-2019年11月14日17:3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0万元/次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五、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则视为交易所完成转让方委托业务的终结,后续因债权转让、交割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损失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关。
附件下载
1.受让申请书.docx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3.网络竞价须知.pdf
4.债权转让协议(模板).doc
债权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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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联系人
邓经理(报名咨询)
覃经理(标的咨询)
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0771-5585027
标的咨询: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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