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转让方股东同意,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 二、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三、标的公司不存在产股权质押、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拥有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徐州双楼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徐州双楼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