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对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承担发布本次产权转让预披露信息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我方承诺在实施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我方将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标的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