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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按【成交价*1%*(1+6%,含税)】一次性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转让方有权解除《资产转让合同》,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苏州产权交易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有合理理由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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