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036%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202010220000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深业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黄子应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28000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03月02日
经营期限:1985年03月02日至2029年06月21日止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食用动物、蔬菜、石斛、水果、水产品、花卉、纺织品、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农业培训;农业推广;商务代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业务。
主营业务:农业、国际贸易、物业租赁
职工人数:654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是,持股比例0.1172%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无
内部决策:股东会决议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深圳市华晖集团有限公司  47.4571%
2深圳市华澳集团有限公司  34.2409%
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9857%
4深圳市白坭坑股份合作公司    5.5786%
5内部职工股3.0484%
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3.1036% 
7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0.5857%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年9月22日
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21,201.4600
负债总额(万元)126,701.9900
净资产(万元)94,499.47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932.8856
 
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158,216.6242
负债总额(万元)132,466.5676
所有者权益(万元)  25,750.0566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334,864.9201
2019年净利润(万元)-594.9635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2020年09月30日)
资产总额(万元)187,486.6890
负债总额(万元)164,760.9673
所有者权益(万元)22,725.7217
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万元): 273,838.6224
2020年1-9月净利润(万元): -3036.8606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036%股权
挂牌价格:2700万元
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1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4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涉及控股权变化的,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不涉及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转让标的对应的企业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随同标的产权一并转让,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与转让有关的其他条件:无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股权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股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标的股权现状无异议。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股权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标的股权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交易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保证该等转让价款来源合法。
3、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的过渡期损益按股权比例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过户费用和其他任何费用,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中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5、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上述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股权转让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将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并按照与转让方的约定划入转让方账户:(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照挂牌价格进行成交的;(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支付股权转让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向产权交易所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所监管账户中;交易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方提出要求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7-38楼
法定代表人:欧鹏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监管机构(部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通过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036%股权方案的批复》  中长资深复〔2020〕27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3.1036%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3.1036%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935 王小姐,0755-83002359 陈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B座3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