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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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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钢丝绳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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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MCQCG-BG-2017-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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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1、φ39mm(6×37+CF),采购量1500米; 2、φ28mm(6×37+CF),采购量1000米(天车用,右旋,带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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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会员。 1、参与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递交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等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还应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提供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戳记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或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递交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打印查询结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递交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同类同规模业绩证明材料或产品购置发票。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递交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提供“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打印查询结果。 5、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递交证明材料(盖公章扫描件):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询价授权表; (3)技术《偏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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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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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网上电子系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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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2017年8月25日下午16: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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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6日10:00 递交方式:潜在供应商请在2017年8月26日10: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经电子邮件递交至duduzyx@163.com和429485256@qq.com邮箱内。 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通知时间: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通知方式:以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或网上通知。 注: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所报出的价格均为无效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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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多轮反向竞价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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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或e交易网http://www.e-jy.com.cn/免费注册会员,查看“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注册。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多轮反向竞价,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竞价时限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多轮次报价,在竞价过程中可看到对方报出的价格,但看不到对方单位名称,在对方报出价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出比其低的价格来实现竞价。报价结束后,最低价为预成交人,采购人组织对预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预成交人确定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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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竞价时长为:60(分钟),起始价为: 119000 (元) 延长周期:120(秒), 竞价阶梯: 5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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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缴纳金额:控制价总金额的10%; 2.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下午16:00; 3.退 还:未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请将成交合同扫描件发送至duduzyx@163.com邮箱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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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1. 成交金额的0.45%(由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金额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2.在电子系统故障情况下可申请汇入以下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电子系统正常时以系统提示账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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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缴纳给采购人(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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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约定 |
1.交货期:根据需方要求; 2.交货地点:货运至使用现场; 3.质量要求:本次所采购钢丝绳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宁夏恒力品牌的质量标准; 4.技术确认: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5.验收方、发货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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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算 |
2.付款方式:延期付款; 3.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4.发票要求:17%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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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交货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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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公告中任何一条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19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竞价价格属于无效价格); 4. 中心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报出的价格不高于竞价起始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符合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竞价的,中心则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价,按照报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5.业务电话:18447123609 技术支持:4008503300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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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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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赵玉信 邮 箱:duduzyx@163.com 联系电话:18447123609 咨询项目信息请添加微信号:duduzyx5258(添加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瑞强 联系电话:15124830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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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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