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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档案创三星级及档案整理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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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X2017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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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档案创三星级及档案整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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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合同签定后4个月,计划服务期限2017年7月-10月; 说明:实际服务期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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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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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1.供应商自行踏勘 2.采购单位联系人:季先生 0519-85119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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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3日下午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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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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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资格条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2.营业范围具有档案管理咨询及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 3.有创五星级档案工作咨询服务经验(成交后须提供合计三份(含)及以上的创五星级档案管理咨询和创五星级档案整理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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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17:00; 3.退 还:详见《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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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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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缴纳给采购单位(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项目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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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约定 |
1.项目期限:实际服务期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项目地点: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3.采购方、中标供应商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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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算 |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验收通过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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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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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条件规定的营业执照副本、合计三份(含)及以上的创五星级档案管理咨询和创五星级档案整理服务合同。(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采购方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总价包干。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0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5.业务电话:0519-85580366 邹先生 技术支持:0519-89890395 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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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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