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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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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装纸箱及内衬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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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09HW2018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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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采购项目: 稀土纸箱(100000个),稀土纸箱内衬(50000个),详细要求详见附件5.供货清单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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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货单位需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5、供应商自身具有美工设计团队、有独立的制版能力; 6、能为采购人储备一定数量的原材料及库存的纸箱,可保证供货及时准确;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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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8年2月9日9:00至2018年2月14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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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后,成交候选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到采购方处审核(联系人:贾先生,电话:13947256101)。并扫描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查询结果; 4、拟采购纸箱检验合格证或质检报告(由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5、供货保证承诺书 6、企业简介,近三年类似项目供货合同3份; 7、分项报价明细; 8、提供货物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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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1、资格后审,成交候选供应商需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提供10个样品供采购人试用,试用合格后方可成为成交供应商,样品试用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排名顺序依次试用样品;后期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如存在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质量问题,可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2、采购人成立审核小组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签订供货合同。 3、如成交候选供应商对采购人检测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的可参与后续报价活动。如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检测报告存在质疑,可提请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成立审核小组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签订供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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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18年2月9日9:00至2018年2月22日10:00(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即可报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50000元,(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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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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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及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最低报价的前两家为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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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5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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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意向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3)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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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0.45%(四舍五入到元),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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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以成交后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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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送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邮件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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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结算 |
2.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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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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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3、易交易(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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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杨艳 邮 箱:nmcqcg@163.com 联系电话:0471-3473013 技术支持:4008503300 采购单位: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94725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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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