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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委托,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采购产品储料场硬化及储料库基础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编号:NMCQCG-2017-476
三、采购标的相关技术要求及预算金额: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储料场基础工程工程量清单.xls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产品储料场硬化及储料库基础招标文件.doc
预算金额:68.1036万元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甲方月度资金平衡情况逐月付款,留10%--20%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结清质保金。
工期:30天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7、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
5、类似业绩;
6、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七、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组织安排
1.意向供应商应在2017年6月5日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采购。
2.网络竞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且供应商提交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名,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且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中心则在6月6日以最低报价为底价组织网络竞价,按照出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供应商。
3.2017年6月6日上午9:30时举行网络竞价活动。本次网络竞价按照总价进行竞价。
4. 网络竞价为反向竞价,多轮报价,最后一个报价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5.本项目网络竞价时长为:60(分钟),竞拍起始价为: 681036元
延长周期:120(秒), 竞价阶梯: 1000元,或按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
(三)网络竞价时间安排
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9:30 --10:30
(四)网络竞价程序:
供应商在规定竞价时限内进行网络竞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竞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竞价)。
八、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1.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即2017年6月5日前);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则不具备报名资格,其报价无效。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报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供应商按以下额度交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2. 供应商的保证金应从本公司基本账户采用电汇形式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
3.供应商须在2017年6月5日前将保证金交到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未按1、2、3条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参与竞价而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全部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采购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采购;
(1)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报价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三)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报名成功以后,E交易系统会随机弹出接受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供应商按此信息缴纳保证金。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
十、采购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收费标准的三折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采购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联系人:索少辉
联系电话:13848721866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潘宏波
联系电话:0471-3473013、18147166452
邮箱:364637175@qq.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E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7日
工程管理条款
一、施工方的管理
1、施工单位需遵守北方稀土公司发〔2016〕97号的相关方管理制度文件,并填写相关方协作项目安全审核表。
2、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资质等手续并按照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用能、综治等协议,并在机能部、设备部备案并保证协议的时效性。
3、每一项目开工前两天内,施工单位要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办理开工报告、安全措施、施工方案等相关手续,并由生产部、机能部、设备部、业主单位三方确认。机能部、设备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期及网络计划,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网络计划、施工方案及检修规程组织施工,机能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进度及时调整施工网络计划,确保总网络目标的实现;开工前对需要会签的工程由机能部组织进行障碍物会签。
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范施工。
5、施工结束后,由机能部、设备部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交业主单位使用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手续。
6、验收使用后,质保期内运行中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如果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不做处理则扣除相应工程质保金。
7、施工现场保证干净、整洁、文明施工并符合5S要求。
8、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项目增加的内容由施工方出具施工现场联系单,报予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核算,招标清单中已涵盖项目工程量增加的内容不予核算。施工单位在每一项目竣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现场联系单报机能部、设备部进行审批;审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工程预算报机能部进行审批;如有逾期将从工程总额中核减2%/次,如逾期超过三个月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将不予结算
9、工程预算编制及三方审核均参照DYD-15-2009配套定额,未尽项目由包钢2014清单计价原则及当月包头工程信息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