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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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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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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MCQCG-2017-7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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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标段1(50型装载机)、标段2(自卸车)和标段3(水泥罐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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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保证工作项目按时、保量完成,成交后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配备的机械车辆台数及操作人员数量。当机械车辆故障时,具备备用车辆及应急处理预案。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机械司机必须有驾驶证、上岗证,自行解决并佩戴相应的劳保安全用品; 5、所有运输车辆自行解决办理包钢厂区门禁卡;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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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7年8月10日9:00至2017年8月16日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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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资料 |
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本公告指定邮件进行真实性审核,且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人需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办理。 1、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查询结果; 3、近三年同类同规模业绩证明材料; 4、提供货物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5、报名表(详见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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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邮寄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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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1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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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一次性报价,网上报价、电子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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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安排 |
供应商申请网络询价账户(网址:http://www.nmcqjy.com,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激活账号。供应商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询价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在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可以修改对本标的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由采购人及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最低价为成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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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报价时长为: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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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每标段10000元; 2.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 3.退 还: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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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1. 固定金额每标段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中心账户信息: 详见系统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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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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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约定 |
满足采购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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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算 |
2.付款期限:按月核定工作量后结算付款; 3. 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一年; 4.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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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
1.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车辆或人员问题,造成因运输或上料延误,采购方将进行违约处罚,其中标段1按处罚2个台班/日计算;标段2按处罚3次计算;标段3按3000元/日计算。此外,延误造成物料使用单位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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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 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顺延至次低价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2.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中国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具体金额详见报价规则中最高限价规定,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4.中心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并报价的,中心则在规定时间组织网络询价,按照出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 5.业务电话:18147163498 技术支持:4008503300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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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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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杨艳 邮 箱:nmcqcg@163.com 联系电话:18147163498 采购单位: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俊峰 联系电话:0472-21816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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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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