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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无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标的交割
1、本次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移交;
2、交易双方在接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函》后办理资产权属变更、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3、标的移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1、意向受让方须实地勘验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一切交易风险;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3、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转出、转入籍有不同规定,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出、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未通过转出、转入地车辆管理部门的审核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4、车辆品牌名称、型号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车辆明细表”;
5、车辆权属变更时涉及的年检、保险、违章及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负责(目前车辆已完成年检,且保险尚未过期);
6、受让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或转让受让标的。
1、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标的展示地点:太原市
3、标的展示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35477377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进入竞价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竞价前撤回标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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