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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昆明市官渡区黎明路118号(董家湾南段)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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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黎明路118号(董家湾南段)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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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041,100 元/年
保证金 500,000
租赁期限5
租赁面积6893.56
承租押金500000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1-05-28
报名截止时间:2021-06-10
  •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871-63601052
单位地址:
昆明市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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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黎明路118(董家湾南段)房产租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ejy365.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方式出租,并确定其为承租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类型

房产

证载面积

6893.56

租赁面积

6893.56

标的现状

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方承诺于2021620日前搬离)

坐落位置

昆明市官渡区黎明路118号(董家湾南段)

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昆明市官渡区黎明路118号(董家湾南段),西临黎华路,南临黎明路,地理位置繁华。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11530103015119610R

现场踏勘

联系人

刘晓熙

联系电话

13769120202

踏勘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特别提示

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场踏勘时请做好防护措施。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由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公告信息。本出租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本出租方出租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出租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出租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出租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披露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保留优先权。优先承租权人的行权方式为:

1.优先承租权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如公告期限届满未报名,则视为优先承租权人无承租意向,放弃优先承租权;

2.优先承租权人只能就出租标的整体行使优先承租权而不能部份行使优先承租权;

3.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价的,优先承租权人须与其他竞买人一样登录竞价系统,按竞价系统预定规则行使优先承租权。

三、本次出租标的证载用途为车间/办公,现实际用途为商业。

四、本次出租标的东侧原为4层,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搭建两层钢结构楼板加层,出于安全考虑,原承租人正在对自行加装的两层钢结构楼板加层进行拆除。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考虑承租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审慎参与报名竞买。

五、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动产添附部分由原承租人自行搬离,若新承租人需要客房设备、厨房设备等添置设备的,可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转让价格。

六、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人,待原承租方将房屋以适租状态返还出租方后,出租方与新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041100/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承租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承租期间的

履约保证金

500000

租赁用途

商业

租赁期限

5

免 租 期

3个月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一、价款支付: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首年租金(扣除3个月装修免租期后的实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出租方按标的适租状态与承租方交接。

三、出租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和使用标的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治安管理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税金、罚款等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承租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返还标的后,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下载)。

补充说明:若最终承租方非原承租人,待原承租方将房屋以适租状态返还出租方【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最终承租方为原承租人,在确定承租方【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承租方向云交所登记承租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应于收到云交所《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首年(最终成交价)一个月租金的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报名手续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二、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一)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承租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书》(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0871-63601052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截止时间

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结算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金额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

871902026710807

500000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项目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项目保证金

特别提示:汇款人须与报名人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报名人的承租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处置方式

一、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无息返还。

二、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进行追偿。

四、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出租方支付出租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特别说明

一、云交所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出租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附件下载

承租资产报名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doc现场踏勘确认函.pdf房屋租赁合同.pdf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女士

咨询电话

0871-63601052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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