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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6841060089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进行现场踏勘后取得现场踏勘确认单盖章(现场踏勘确认单需提前自行打印),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踏勘费用自理;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健身房,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不得用于经营以下项目:1.易燃易爆的项目;2.有明火、油烟、噪声、异味、环境污染的项目;3.封建迷信的项目;4.传播、售卖不健康的文化书籍及音像资料;5.售卖假冒伪劣商品;6.网吧、电玩、娱乐、棋牌以及类似的项目;7.各种休闲项目(洗头房、足疗、休闲中心等);8.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9.管理部门认定“不能从事的行为”。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查提出并确认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十一、一旦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获得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税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市容、环保、住建等部门)许可经营资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商、税务、消防、治安、市容、环保、卫生、食品安全、房屋装修施工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健身房经营相关内容),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报名承租;
2、2020年以来经营健身房两年及以上的项目至少2例,其中高校项目不少于1例,且其中至少1例服务主体对其履行合同情况考核得分须在总分的90%以上或考核评价优秀。(提供合同电子件,考核评分表或考核情况说明需带有服务主体公章,格式自拟);
3.意向承租方具有与经营健身房相关的商标注册证;
4.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出具承诺书原件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近三年无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不存在违法被处罚的记录或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5.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6.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装修改造并试营业。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2020年以来经营健身房两年及以上的项目至少2例,其中高校项目不少于1例,且其中至少1例服务主体对其履行合同情况考核得分须在总分的90%以上或考核评价优秀。(提供合同电子件,考核评分表或考核情况说明需带有服务主体公章,格式自拟);
5、与经营健身房相关的商标注册证;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出具承诺书原件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近三年无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提供依法诚信经营,不存在违法被处罚的记录或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提供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2、承诺在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装修改造并试营业,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踏勘证明文件(附件下载);
1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及时补充。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四、处置方式: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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