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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蔺经理
联系电话:15147927044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套祥线101#-103#双回路塔单侧出租(2基220QII-SDJ_18、1基220QII-SZ2_36),承租方承租后仅可用于挂线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线路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及因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电力法规与安全规程,全面负责承租线路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及保护区清障工作,并承担因管理不善、维护不当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引发的一切人身、设备、电网及第三方损害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进行安全监督。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电力施工、运行维护的安全许可,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本次出租资产不得用于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 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登记长度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原件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移交。
4、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年付,除首年的年租金外,剩余租赁期租金在下一年度到期前1个月内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6、承租方租赁标的物期间,如需施工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租方独自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承租方施工和日常维护时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保护;如施工,需提前通知出租方,待施工完成后自行恢复,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1、缴纳:金额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6-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首年度租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首年租金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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