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 e 交易系统报名时无须上传报名资料,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全部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除首年租金外,第二年、第三年场地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2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