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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位于伊宁市313线以东生活区的土地使用权【伊土国用(2013)第BG00054号】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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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位于伊宁市313线以东生活区的土地使用权【伊土国用(2013)第BG00054号】交易公告

项目
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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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43,800,000
保证金 21,9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8-07-30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2-27 23:59:59
  • 新疆产权交易所
  • 新疆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
方圆
联系电话:
0991-5584325
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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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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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位于伊宁市313线以东生活区的土地使用权【伊土国用(2013)第BG00054号】
项目编号 评估价格 3981.86万元
保证金 2190万元 挂牌价格 4380万元
挂牌日期 2018年7月30日 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土地面积/类型 25822.7㎡/出让用地 项目分类 土地使用权
受让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该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五、意向受让方受让该标的时,须同时受让中电投伊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新疆中联宏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市分公司1537万债权项目。
六、该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转标的挂牌价格为:4380 万元。
九、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90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
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电子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十、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1、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交易所将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电子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电子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电子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电子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共同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
2、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扣除相关费用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十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十二、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事项批露 意向受让方受让该标的时,须同时受让中电投伊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新疆中联宏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市分公司1537万债权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圆杨奋萍。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88号3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联系电话:0991-5584325 5580905  
监督电话:0991-550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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