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 土地 房地产 二手车 矿权 二手设备 闲置资产 股权 林木 增资扩股 粮食 工美藏品 债权
江苏 内蒙古 湖南 广西 甘肃 山西 黑龙江 安徽 新疆 海南 福建
0 人关注3264 次浏览
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办理交割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李国栋13074756387,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房屋权属为人防工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
3、标的租赁后所产生的房屋水、电、暖等设施产生的费用及物业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4、标的的房屋租赁时间到2019年9月15日止到期,到期后原租户继续使用。原租户不放弃优先租赁权。不放弃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5、如原租户未行使优先承租权,到期后原租户退房。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进行清退。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之日起按系统提示付清。
无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同时,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双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度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后,且原承租方房屋租赁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第二年度及第三年度租金支付为每个年度开始5个工作日内交清,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最终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同时将3000元支付到出租方财务处作为房屋租赁期间押金,租赁期截止出租方对该房屋的验收为完好状态后,双方自行协商退还押金。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卫生等费用均由原承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采暖、卫生费)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金额:4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f、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会员:
密码:
登 录 我要注册
数据加载中
提示
成功报名后,才允许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