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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北流市独石湖南面74,596㎡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18-333
挂牌起始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8年11月1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所在地
北流市独石湖南面
标的现状
1.本标的位于北流市独石湖南面,由转让方于2011年10月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使用权面积为74,596㎡(合111.89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容积率为5.0-6.0。经过规划方案调整后,容积率为1.5-3.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74,595.7㎡,总建设用地面积74,595.7㎡,总建筑面积128,515.1㎡,其中计容面积114,812.1㎡,不计容建筑面积13,703㎡,建筑占地面积23,199.3㎡,建筑密度31.1%,绿地面积22,378.71㎡,绿地率30%,机动停车位872个。
2.本标的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一期用地面积18,694.39㎡(合28.04亩),总建筑面积约16,078.23㎡,已报批报建的21栋别墅(共59套)和1栋售楼部已经建设完毕,已销售面积为5,409.12㎡。至2018年7月,项目主要支出金额为8,570.41万元(已剔除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相关税费),为备案投资总额(已剔除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相关税费)21,645.23万元的39.59%,已超过开发投资总额的25%(准确数值以审计报告为准)。
3.本标的已由转让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一期在建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4-19至2018-4-18)且已对外预售。
4.项目一期别墅产品应于2018年5月1日交房,目前存在逾期交房情况。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人民币29,007.02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18年7月31日
评估机构
广西方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人民币30,007.02万元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4930A
法定代表人:金建成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竹溪苑商业楼B座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
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
文件
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需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2.分期付款。受让方需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完毕,并由受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期间受让方未支付的剩余成交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转让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法人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竹溪苑商业楼B座)
2.交割时间和条件。
(1)受让方将首期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由受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剩余成交价款合法有效担保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当日为资产交割日;
(2)转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需由转让方承担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并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3)标的资产的产权证照变更手续由双方派出代表,凭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办理;
(4)标的资产档案资料移交。转让方于资产交割日向受让方移交标的资产所涉及的档案资料原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并向转让方咨询,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包括已经披露的和未披露的)承担担保责任。
2.如审计报告确认的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未能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受让方需承诺投资开发所需资金由受让方承担,无条件接受受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瑕疵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3.如受让方在项目成交后选择分期付款的,在项目成交价款足额到账前,转受让双方就本项目相关事宜产生纠纷,受让方须立即中止本项目的一切施工行为,待转受让双方解决纠纷后方可恢复施工。
4.转让方已签订生效的购房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无条件承受;已交订金未签合同的小业主由转让方通知,与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原定购房价款签订购房合同;如有不愿继续购房的小业主,由转让方负责退还订金。
5.受让方达到入场施工条件后应优先完善转让方一期规划总平配套工程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
6.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之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与标的资产开发、建设、销售有关的所有证照、批准、批复等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涉及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黄先生 1529684160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7时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
(5)《现场踏勘确认书》;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万零柒仟零贰拾元整(¥30,007,02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2000万元/次
自由竞价
时间
2018年10月23日10:00至2018年11月20日10:00
延时竞价
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资产).doc
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资产授权).doc
3.交易须知.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经理 0771-5585039 18587851261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邓经理 0771-5738059 1567613332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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