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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产能指标转让交易公告
  • 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产能指标转让交易公告

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产能指标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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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50
保证金 10,0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18-10-29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1-23 23:59:59
  •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351-7218463
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5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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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112万吨焦化产能指标转让 项目编号 21QT20180006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0/29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1/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内容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标的现状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 150元/吨(不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离石区高家沟村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能转让信息并由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能指标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能指标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此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吕梁市国资委

特别
告知

1、本次产能指标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相关税费;
2、本次转让的产能指标为:一类60万吨,按100%置换,计60万吨;六类65万吨,按80%置换,计52万吨;
3、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现场尽职调查;
4、本次产能指标转让中涉及的两组焦炉将作为吕梁市城南工业主题公园的景观予以保留,不在本次转让范围。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充分了解,意向受让方需持有焦化项目所在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符合焦化产业布局和环保区域要求的大型焦化项目的证明文书。意向受让方报名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项目公告内容并知悉标的所有状况,并自愿接受标的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 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拍卖方式成交;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标的备案或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现场展示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有效期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经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方可前往转让方进行尽职调查。
2、标的尽职调查时间: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3、标的尽职调查联系人:张树义    联系电话:1345382013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报名手续 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到山西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携带有关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
2、意向受让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截止日前,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报名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八一街御景苑六单元40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35801142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买资格。扣除的保证金用于支付转受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和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经查证出现伪造、变造证件等行为的;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
4、进入拍卖程序后,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时签署相关成交文件的;
6、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7、未按约定进行资产接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的。
(三)履约保证金处置方法:  
1、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3、因转让方原因,在拍卖前撤回标的,在转让方撤回标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各意向受让方全额无息原途径返还保证金。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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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先生
技术支持  0351-7218463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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