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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201810HN0079-2
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
1699.03
2069年2月13日
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毗邻龙华区政府、国贸商业区、万绿园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方便。
1、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别告知
椰岛集团办公大楼的部分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成交后,受让方需继承租赁协议(详见清单)。
1、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存续经营时间十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度全国地产百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2、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授权下属公司协助办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6000万元; 3、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及交易服务费,买受人须在摘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剩余价款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
本次转让,由交易双方按照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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