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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对湖南九泰置业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等的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具有完全处置权;
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资产简况
资产
公告
信息
本次转让的债权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湖南分公司”)持有的对湖南九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泰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等的债权,截至2020年8月31日(基准日),华融湖南分公司拥有债权共计人民币壹亿叁仟壹佰柒拾叁万陆仟伍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小写:131,736,533.33元)的不良债权,其中重组债务余额129,630,000.0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为2,106,533.33元(数据自2020年6月19日起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永州大众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朝阳”,已裁定破产重整)作为共同债务人就上述债务中的61,222,200.00元重组债务及相应重组宽限补偿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诉讼情况: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2019)湘1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众朝阳破产重整;2020年3月大众朝阳破产管理人已起诉华融湖南分公司,申请撤销大众朝阳对上述债权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及设立的抵押权(抵押物为: 舜德花园三期项目在建工程),已进行两次开庭,暂未判决。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担保情况为:1、湖南九纬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长沙总部基地四期”一宗44368平方米工业用地(编号为:长国用(2012)第0500号)提供抵押担保。2、大众朝阳以其名下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春江路与文昌阁路交汇处西南角(“舜德花园三期”)15664.37平方米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3、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冯卫兵、刘慧红夫妻、法定代表人冯杨辉、刘利平夫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九泰公司、湖南九纬置业有限公司、湖南省中正工程有限公司以归集至华融湖南分公司名义开立的保证金归集账户的资金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告披露的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以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
本次转让债权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债权收购取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已于2020年6月11日在《湖南日报》发布该债权《资产处置公告》。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查询重组债权详细资料并开展尽调,本公告截止之日为尽调截止日。如转让债权《资产处置公告》与本次转让公告债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转让公告内容为准。联系人:曹先生:0731-8484503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重要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意向受让方签订《保密承诺书》后,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抵押物等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详见《债权转让协议》(样本)第七条,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
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抵质押资产出租、查封、冻结或受到其他限制等情况以及债务人存在破产的可能性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其他
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
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与任何前手权利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凡参与受让者,进入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并同意转让方对拟转让债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债权转让协议》(样本)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样本)可至湖南联交所查询,最终协议以转让方确定为准。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
底价
人民币124,106,533.33元
交易
方式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转让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通过竞价系统报价,报价最高者且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1.转让公告期内只征集到1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后备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竞买人报名,则后备受让方须参与报价,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则后备受让方为受让方。
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后备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的:则各意向受让方须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按照成交价格0.1%的标准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1、若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清,则受让方须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将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部分交易价款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2、若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则受让方须自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30%,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可以冲抵部分首付款,受让方须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并应以应付未付转让价款为基数,按8.4%/年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宽限补偿金,具体支付方式及要求详见《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以下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与本次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下列资料:①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②章程、③决议、④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提交下列资料:①公民身份证、②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 7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5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1)一次性付款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分期付款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首付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首付款。该部分首付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广场支行
账 号:1901 0030 0902 7316 819
4、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5、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愿意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
6、(1)受让方如选择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将除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部分交易价款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否则其向湖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如选择分期付款:受让方自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30%,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可以冲抵部分首付款,受让方须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支付剩余成交价款,并应以应付未付转让价款为基数,按8.4%/年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宽限补偿金,具体支付方式及要求详见《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7、受让方必须按本公告约定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转让方将追索由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的权利;如因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再次进行公开竞价售出该资产时,若最终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本次公开竞价会确定的违约受让方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如给转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进一步进行追索。
8、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资料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与债权有关的主体或权属转移相关手续。
9、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10、本次转让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债权包所涉及资产现状、资产瑕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债权包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包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债权资产包,转让方对拟转让债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 65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17051489G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负责人
柳庆红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形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17:00时止)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安排
1、转让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后备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竞买人报名,则后备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后备受让方根据竞价安排的要求参与竞价,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3、征集到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的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竞价阶梯(元)
100000
公告期满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10月23日09:00至
2020年10月3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补登公告期满
2020年10月30日09:00至
2020年11月10日10:00
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报价。
注:如若出现延期,竞价时间以系统中设置的时间为准。
竞价规则: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媒体名称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hnaee.com)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
电话
13755193223王先生,0731-84119391陈先生。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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