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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持有的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西街北二街坊4号楼1-4层资产项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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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持有的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西街北二街坊4号楼1-4层资产项目转让

竞价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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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30,920,000 元/宗
保证金 3,000,000
房屋建筑面积4519.26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08-1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8-19 17: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牛霞
联系电话:
18686029621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项目名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持有的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西街北二街坊4号楼1-4层资产项目转让 项目编号 N0297FC221149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8-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8-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项目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西街北二坊街4号楼1-4层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4519.26 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40年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 所在层数 1-4层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东西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无抵押 配备电梯 无电梯
欠费情况 有欠费(水、电、暖)。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商业配套完善。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34346300.00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月17日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评信房地产资源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3092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联系人:苗经理

联系电话:19904730777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4、我方已对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愿意遵守法律法规

规定和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 10个工作日内不与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不与受让

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的,以所设定的保证金金额为限承担给贵中心及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6、我方认可并将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委托合同》签订的收费标准向贵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因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

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8、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房产

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贵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

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办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

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

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意向受让方需充分尽调并接受揭示或未揭示的潜在风险。

2、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3、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

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转受让双方在收到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及相关权属资料的交接工作。标的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前,转让方承担因使用该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等费用),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按照交易规则成为最终受让方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须与前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致)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办理交接过户手续。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收到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将价款转付转让方。

3、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共同积极办理交接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分别承担。受让方应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程序。

5、本次转让项目转让方因抵贷取得,尚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涉及过户,由原证载所有人过户至转让方名下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过户至最终受让方产生的税费及欠费等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及交付后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适用于房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适用于房产)

6、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号牌不随车转让)(适用于车辆)

7、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适用于车辆)

8、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适用于车辆)

9、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须在提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适用于车辆)

10、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适用于车辆)

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适用于车辆)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为挂牌期间,预约勘验。 勘验联系人苗先生:1990473077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8-15    9:00    至  2022-08-19   17:00
报名手续 注册报名并上传材料清单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8-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交纳方式: 转账

3、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

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

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

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

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处置方法:

(1)如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

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08-22   11: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35%收取。
附件下载 资产清单(房产).xls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牛霞
咨询电话 1868602962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银联大厦13层
技术支持
其    他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

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

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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