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持有的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转让项目公告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持有的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转让项目公告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持有的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转让项目公告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持有的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转让项目公告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持有的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转让项目公告

0 人关注1313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600,000
保证金 120,000
房屋建筑面积144.4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2-07-2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2-07-29 17:00:00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经理
联系电话:
15661007880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持有的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转让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N0297FC220839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7-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7-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伦贝尔满洲里市市政家园2号楼11号门市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44.40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情况为准 使用期限 至2045年5月25日止
权利性质 商品房/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第1层/共6层
房屋户型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空置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其他情况 房屋下水存有故障,属原开发商遗留问题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70400.00
评估基准日 2022-06-20
评估机构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60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

联系人:李春斌

联系电话:13947089355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中心的相关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房产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中心、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支行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银行持有的商业房产,意向受让方需充分尽调并接受揭示或未揭示的潜在风险,涉及后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所涉及费用等均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3、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
4、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标的资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仅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地产面积以转让方提供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规划、土地等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地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现金受让,可以分期付款(首付50%);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交接过户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提供过户证明。
3、如因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产权,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账户。 中心收到《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服务费后并且出具成交确认书及交易凭证。
3、在标的房产交付前(转受双方就房产转让事项告知承租人视为交付)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承诺与受让方共同积极办理房产交接及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转让方应在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支付(或签订交易合同)后不低于六个月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手续。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及交付后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李春斌

联系电话:1394708935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07-25 09:00:00 至 2022-07-29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7-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交纳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
交纳方式: 按系统提示线上支付。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了解并对项目情况、成交规则的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约定的金额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保证金已退还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2-07-25 09:00:00-2022-08-01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何经理
咨询电话 15147143321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5:00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楼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
其    他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