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发布交易委托

发布交易委托

*联系人:
*手机号:
*交易主题:
*资产类型:
*标的类型:
*交易内容:
*验证码:
重要提示:1、《防诈骗通知》。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111)

2 人关注2078 次浏览


加关注
挂牌价 1,865,880
保证金 300,000
房屋建筑面积155.49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5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7-26 00:00:00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18748134631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B座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本平台为第三方交易信息平台,仅对挂牌方和/或招标方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项目公告以及相关信息、图片、视频、附件等,均由挂牌方、招标方自行负责发布、上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平台对项目公告等各项信息、素材不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对交易成交的项目,本平台不强制挂牌机构(单位)提供退换服务。

  • 标的概况
  • 交易条件
  • 联系方式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FC246255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15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26 00: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55.49 套内建筑面积(㎡) 140.40
土地使用权面积(㎡) 58.5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 金融保险用地(授权经营)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第1层/共4层)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以实际情况为准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地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详见公告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86588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4-04-12
评估机构 赤峰嘉盛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86588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财务管理部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房权证号:赤房权证红山区字第10124285号;土地证号:内蒙古国用(2005)第0967号。房产总建筑面积155.49平方米。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地产数据、图片、权属、类型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2、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及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3、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 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相关手续。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公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或扫描件递交至中心。最终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与最终受让方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及权属变更。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标的地址:赤峰市红山区南新街办事处花园小区4#103号

标的勘验联系人:赵主任 0476-837021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15 00:00:00 至 2024-07-26 00:00:00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7-26 00: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7-15 00:00:00-2024-07-29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陈经理
咨询电话 1874813463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赵经理 18586098121
其    他

在线客服

意见建议

*联系人:
*手机号:
*留言主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 E交易竞买人会员登录

在线贷款申请

  我已阅读并同意《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提交成功

两个工作日之内,
服务人员将会与您联系,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