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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一批荷斯坦牛转让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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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一批荷斯坦牛转让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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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4 元/kg
保证金 3,000,000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请点击 登录 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05 16:37:21
报名截止时间:2024-07-09 17:00:00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田经理
联系电话:
18189346263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特别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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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买公告
  • 标的物介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披露
  • 竞买记录
  • 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一批荷斯坦牛转让(第四次)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名称

类别

数量(头)

挂牌单价(元/kg

保证金(元)

备注

一批荷斯坦牛

泌乳牛

501

14

3000000

转让标的预估重量为509750kg,最终以实际称重为准,多退少补。

青年牛

447

干奶牛

55

育成牛

278

母犊

34

公犊

52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为活体生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成交后或将发生数量变化(产育、自然死亡等),最终标的交割按实际称重进行交付,多退少补。

2.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独自办理检疫、拉运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交易
条件

资金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交纳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标的实际重量最终称重结果为准,移交后标的数量的增减、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等全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移交。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4.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成交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并按交割时限要求完成标的拉运工作。

5.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拉运及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完成标的交割的,所造成的标的灭失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超过约定交割时限5日,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并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6.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当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当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秒)

另行通知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方式:18189346263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1899340534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庆阳市西峰区宏达中心17楼

技术支持

联系人:苏经理;联系方式:18993405340

其他

1.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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