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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59D
住所:镇江市梦溪路2号
法定代表人:嵇春艳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 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 情 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在满足教学和群体训练的前提下,承租方运营的时间段为每天16:45-22:00,该时间段内如有教学和群体训练任务安排,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满足并保障场地。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 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 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 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 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健身房,不得用于民间集资、借贷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 的资料。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 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 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 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 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 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4、(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 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 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 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月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 权 交 易 资 金 结 算 规 则 》 (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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