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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湘LGJ256北京现代牌BH6430AW小型普通客车
标的编号
2021040020
挂牌起始
日期
2021年4月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4月14日
标
的
概
况
车辆基本情况
登记日期
2007年10月25日
评估价格(元)
12000
车架号
LBEJMBKB07X071507
发动机号
DB101244
座位/排气量或功率
5/1975ml
已行驶里程数
(万公里)
28.14
参保情况
已缴纳交强险,保险到期时间:2021.09.16
年检到期时间
2021.10
转让底价(元)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车辆情况
1、该车结构完整,内饰老化,方向机有渗油现象;
2、该车引擎盖有拆动修复痕迹,左右前叶子板有钣金修复痕迹;
3、该车左右后门、左后叶子板有漆面修复痕迹。
评估机构
郴州市车视界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编号
郴车评报<2021>第024号
评估基准日
2021年3月23日
转让方
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郴州公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13907352821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车辆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车辆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本次转让按照网络竞价(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特别
告知
1、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郴车评报<2021>第024号,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
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车辆交付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点击e交易图片或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车辆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车辆交易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房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8、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车辆状况、环保标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及材料等),且愿意承担车辆因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而无法过户的风险。车辆在移交前的违章情况由转让方负责。
2、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办理退车)。
3、本次车辆转让,受让方负责车辆过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交易双方全部税费。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含补办材料)、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价款、过户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随车材料移交给受让方。
5、受让方须承诺在提取车辆及材料后30天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期间车辆如发生责任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交纳车辆成交价款时须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交纳标的的车辆过户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车辆过户后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7、车辆有关的资料以转让方提交的档案为准,车辆以现状转让,受让方在车辆展示期内,应对所需车辆进行认真了解、查看。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车辆有过改装或瑕疵、有过事故为理由要求退车退款。转让方、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车辆瑕疵不承担任何改装或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受让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受让。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4-8 09:00时至2021-4-14 17:00时。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10000元,根据系统提示缴纳。
2、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且未出现应当扣除或不予返还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
(元)
2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4-8 09:00时-2021-4-15 14:30时
延时竞价
周期(秒)
60
服务费
1、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按郴产权(2020)001号文件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附件下载
部分车辆评估报告.doc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报名咨询电话
0735-2626806
报名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咨询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踏勘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3975553609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车辆停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地址锁石路公交枢纽站(城际大巴站隔壁)地下停车场。
发布媒体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zs.gov.cn;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电话:0735-236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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