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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原G324线K1516+100处八塘养护站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招租(10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1-51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2月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2月1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原G324线K1516+100处八塘养护站。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资产)
土地:约2059㎡; 房屋建筑物:约501.6㎡; 机器设备:油罐3个、燃油加油机4台。
租赁期限
10年
租金支付方式
首期租金为1年租金。后续租金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自第1年起算,每3年递增一次(即:第4-6年每年租金在第1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7-9年每年租金在第4-6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10年租金在第7-9年的基础上递增5%)。
装修期限
/
履约保证金
成交首年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正常在用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是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标的养护良好,周边交通便利,车流量较大。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出租标的位于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原G324线K1516+100处八塘养护站大门口,土地面积约2059㎡,房屋建筑面积约501.60㎡(其中,营业房39㎡、加油雨棚约441㎡、卫生间约21.6㎡)、机器设备共7件(其中,储油罐3个、燃油加油机4台);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所有权证,但所有出租标的均权属清晰、无纠纷。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71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0年6月10日
评估机构
广西信达友邦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人民币271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特别
告知
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缴齐首期租金(1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成交首年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账号: 2111710009221023929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分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
2.意向承租人须在2018-2020年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承租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须存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 5.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须具备成品油零售经验。
6. 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零售),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7.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须不少于2人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责任人合格证书、不少于4人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且均在检验有效期内。 8.意向承租人2019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的资产总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4.出租标的由原承租人正常在用,租赁时间将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如原承租人以外的意向承租人竞价成交,则出租人负责清退原承租人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5.本次出租标的实际为八塘加油站资产(八塘加油站即为贵港市路通加油站)。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34757586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竞租人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8-2020年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 (5)公告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证明材料; (6)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的证明材料。 (7)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具备成品油零售经验的证明材料。
(8)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具备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经营方式为零售)的证明材料。 (9)意向承租人或其子(分)公司须不少于2人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责任人合格证书、不少于4人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10)意向承租人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承租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项目未成交的,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项目成交的,按成交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一旦有意向承租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5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 2月10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受让申请书.docx
附件2: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网络竞价须知.pdf
附件4:租赁合同(范本).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王先生 0771-5585032、13517716585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覃女士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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