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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0HN1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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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0HN1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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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1.9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保证金 3,000,000元
拟募集资金6,802,000-9,999,999,990,000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3,580,000-17,000,000元
拟融资额对应股权比例5.0014-20.0000%
所在地湖南省·天心区
提醒:如已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竞价账户密码,请登录
报名开始时间:2020-11-25
报名截止时间:2021-01-20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万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4178997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23A楼
项目
流程
  • 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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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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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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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信息公告

一、增资企业承诺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物发集团”)的委托,发布增资信息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湖南联交所提交增资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增资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产权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

视征集情况确定

拟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

20%

拟新增注册资本

拟新增人民币1700万元注册资本

增资认购底价

人民币1.9元/一元注册资本

原股东是否参与

增资

否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募集资金用途

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企业发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业务投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经竞争性谈判产生1-4家投资方,则本次增资达成。

增资企业案及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建工物发集团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万元,本次拟通过湖南联交所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注册资本,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引进1-4家投资方,单一投资方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最低不低于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5%,最高不超过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10%,投资方最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数量视竞争性谈判情况确定,同类型的投资方最多引进1家(类型要求详见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万元后建工物发集团股权结构如下表(增资后据实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数(万)

持股

比例

注册资本数(万)

持股比例

1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

6800

100%

6800

80%

2

新进投资方

 

 

1700

20%

合计

6800

100%

8500

100%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本次投资方增资认购价款中,超过其认购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

其他需披露事项

其他信息详见天职业字[2018]12749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B21608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21906号审计报告及开元评报字[2020]403号评估报告。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建工新城5楼501

法定代表人

吴湘海

成立日期

2016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68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68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30000MA4L2N1N18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与咨询;教育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旅游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及咨询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设备及设施、市政道路、运输设备、生活用品的清洗及消毒服务;公厕保洁服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防虫灭鼠服务;电梯技术咨询;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业配套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房屋修缮;商业活动策划;商业管理;广告设计;养老产业策划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1747

投资亮点

建工物发集团拥有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建筑三级、一级清洗、智慧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资格证书,是湖南省内物业行业龙头企业,位列中国物业行业百强企业第66位。作为中国企业500强、湖南省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湖南建工集团旗下“投资+建设+运营”产业链中的大运营版块,建工物发集团以“品牌力+产品力”打造企业发展力,延伸企业生命线,构建自身特色的品牌传播体系。荣膺“2020中国物业服务特色品牌企业”和“2020中国物业服务华中区域品牌企业TOP10”殊荣,专业评定品牌价值达7.8亿元。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资产总额

8114.967715

18901.163919

26910.024722

负债总额

4875.516402

15053.687892

18337.906239

所有者权益

3239.451313

3847.476027

8572.118483

营业收入

12421.927418

18352.375708

33135.458144

利润总额

270.933263

1176.676094

1247.323409

净利润

236.776826

928.650523

980.971664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8826.276214

20056.560626

8769.71558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3064.314186

1300.592987

1040.752137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

湖南省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3000018376036XT

批准单位名称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

(含文号)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建工物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民营资本绝对控股企业(持股67%以上),意向投资方或意向投资方关联方不得与增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者关系。

2、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在本次增资中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行为。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犯罪记录,意向投资方及其控股股东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

4、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对增资企业未来在资本市场独立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且积极配合增资企业上市工作,同意同步增资或者稀释股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增资。

6、本次增资拟引进以下四种类型的投资方:

(1)第一种类型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17、2018、2019年三年营收累计不低于10000万元,2017、2018、2019年三年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5%(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经营范围应包括:房地产开发或特色小镇开发,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

(2)第二种类型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17、2018、2019年三年营收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经营范围应包括:计算机技术开发,或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或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具有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集成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应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与省厅级及以上行政单位有1个及以上合作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

(3)第三种类型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2019年营收不低于4000万元(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经营范围应包括:疗养服务,或培训服务,或旅游休闲观光服务。承接过20个及以上政府、企事业单位项目。

(4)第四种类型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0万元。2017、2018、2019年三年合并营收累计不低于1500000万元(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经营范围应包括:养老产业投资、开发或文化产业园的投资、开发,或项目投资。投资方或其控股子公司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旧城改造、旧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3个以上,项目改造范围不低于1000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充分了解增资企业情况,在增资公告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联交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同时,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投文件》,由谈判小组按《择优方案》确定投资方及其认购注册资本数和最终认购价格(最终认购价格不低于增资认购底价)。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则交易服务费在保证金中扣除,余款抵作部分增资价款;未成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后,增资企业有权利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有义务按增资企业的尽职调查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3、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工物发集团签订《增资协议》。

4、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抵作部分增资价款,投资方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建工物发集团指定账户。投资方未按公告规定支付增资价款的,逾期30日以内,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壹日,应按未付款项数额的万分之五向增资企业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则增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增资协议》,投资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部分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本次增资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不得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否则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投资方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协商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如因投资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以上工作,增资企业有权单方面解除《增资协议》,投资方向增资企业投入的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违约金、损失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意向投资方须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建工物发集团按如下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安排:

(1)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其代表的出资额行使表决权。股东会的召开、表决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2)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新进投资方合计委派1名,董事长由建工集团委派。

(3)设立党委会。党委会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对“三重一大”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党委会由7—9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党委书记、董事长由1人担任,党委委员按规定通过选举产生。

(4)经理层由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组成,总经理由建工集团委派,具体人员结构和数量最终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5)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原股东委派,职工监事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7、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建工物发集团股权最短锁定期为36个月,若建工物发集团在锁定期内成功上市,则上市后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与规则执行锁定承诺。

8、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增资价款全部支付至建工物发集团之日止,建工物发集团期间产生的收益由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收益分配的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审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增资价款全部支付至建工物发集团当月所属季末。

9、本项目信息发布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湖南联交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公司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300万元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30前将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处置方式

1.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则交易服务费在保证金中扣除,余款抵作部分增资价款;未成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   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建工物发集团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2)在择优程序中提交的书面报价低于增资认购底价。

(3)拒绝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的。

(4)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违反本公告内容或其承诺事项的。

(6)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增资的。

(7)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40个工作日(自湖南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披露

期满的安排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或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六、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方案

主要内容

1.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技术及资质条件、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投融资能力、公司治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

2.是否能够在行业、市场、商业模式上给增资企业提供参考,在管理人才、管理方法和资本市场等方面给增资企业提供资源,且与增资企业间的产品有关联度,业务紧密,产业、产品构成上下游关系,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

3.是否与增资企业未来战略发展业务具有协同性、互补性,可为增资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

4.是否认同增资企业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

5.是否能够在短期内与增资企业产生业务合作,创造效益;

6.是否认同增资企业对于增资后的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的安排;

7.投资报价。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万女士

 0731-84178997

邝先生

 0731-8417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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