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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共48处办公用房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网络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芜湖市弋江区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共48处办公用房,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均通电,毛坯。出租标的具体建筑面积、租金底价、履约保证金等明细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楼层/总楼层
2年期租金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状态
自由竞价时间
N0122FCZZ261176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906
401.91
9/37
434,064
43,500
34,800
闲置
2026年7月6日8:30至2026年7月17日8:30
N0122FCZZ261177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103
139.82
11/37
151,008
15,100
12,100
2026年7月6日8:35至2026年7月17日8:35
N0122FCZZ261178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104
143.28
154,752
15,500
12,400
2026年7月6日8:40至2026年7月17日8:40
N0122FCZZ261179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106
2026年7月6日8:45至2026年7月17日8:45
N0122FCZZ261180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206
12/37
2026年7月6日8:50至2026年7月17日8:50
N0122FCZZ261181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210
253.28
212,760
21,300
17,100
2026年7月6日8:55至2026年7月17日8:55
N0122FCZZ261182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504
143.77
15/37
155,280
15,600
12,500
2026年7月6日9:00至2026年7月17日9:00
N0122FCZZ261183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607
137.49
16/37
115,488
11,600
9,300
2026年7月6日9:05至2026年7月17日9:05
N0122FCZZ261184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608
2026年7月6日9:10至2026年7月17日9:10
N0122FCZZ261185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707
17/37
2026年7月6日9:15至2026年7月17日9:15
N0122FCZZ261186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708
2026年7月6日9:20至2026年7月17日9:20
N0122FCZZ261187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710
253.70
213,120
21,400
2026年7月6日9:25至2026年7月17日9:25
N0122FCZZ261188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806
402.08
18/37
434,256
2026年7月6日9:30至2026年7月17日9:30
N0122FCZZ261189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807
2026年7月6日9:35至2026年7月17日9:35
N0122FCZZ261190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808
2026年7月6日9:40至2026年7月17日9:40
N0122FCZZ261191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810
2026年7月6日9:45至2026年7月17日9:45
N0122FCZZ261192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905
148.98
19/37
160,896
16,100
12,900
2026年7月6日9:50至2026年7月17日9:50
N0122FCZZ261193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906
402.25
434,424
2026年7月6日9:55至2026年7月17日9:55
N0122FCZZ261194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907
138.05
115,968
2026年7月6日10:00至2026年7月17日10:00
N0122FCZZ261195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908
2026年7月6日10:05至2026年7月17日10:05
N0122FCZZ261196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909
2026年7月6日10:10至2026年7月17日10:10
N0122FCZZ261197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1910
254.11
213,456
2026年7月6日10:15至2026年7月17日10:15
N0122FCZZ261198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005
20/37
2026年7月6日10:20至2026年7月17日10:20
N0122FCZZ261199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010
2026年7月6日10:25至2026年7月17日10:25
N0122FCZZ261200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1
152.89
22/37
165,120
16,600
13,300
2026年7月6日10:30至2026年7月17日10:30
N0122FCZZ261201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2
140.92
152,184
15,300
12,200
2026年7月6日10:35至2026年7月17日10:35
N0122FCZZ261202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3
2026年7月6日10:40至2026年7月17日10:40
N0122FCZZ261203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4
144.26
155,808
2026年7月6日10:45至2026年7月17日10:45
N0122FCZZ261204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5
2026年7月6日10:50至2026年7月17日10:50
N0122FCZZ261205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6
2026年7月6日10:55至2026年7月17日10:55
N0122FCZZ261206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7
2026年7月6日11:00至2026年7月17日11:00
N0122FCZZ261207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8
2026年7月6日11:05至2026年7月17日11:05
N0122FCZZ261208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09
2026年7月6日11:10至2026年7月17日11:10
N0122FCZZ261209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210
2026年7月6日11:15至2026年7月17日11:15
N0122FCZZ261210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04(1/2)
72.13
23/37
77,904
7,800
6,300
2026年7月6日11:20至2026年7月17日11:20
N0122FCZZ261211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05
2026年7月6日11:25至2026年7月17日11:25
N0122FCZZ261212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06
2026年7月6日11:30至2026年7月17日11:30
N0122FCZZ261213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07
2026年7月6日14:30至2026年7月17日14:30
N0122FCZZ261214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08
2026年7月6日14:35至2026年7月17日14:35
N0122FCZZ261215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09
2026年7月6日14:40至2026年7月17日14:40
N0122FCZZ261216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310
2026年7月6日14:45至2026年7月17日14:45
N0122FCZZ261217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407
24/37
2026年7月6日14:50至2026年7月17日14:50
N0122FCZZ261218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410
2026年7月6日14:55至2026年7月17日14:55
N0122FCZZ261219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504
25/37
2026年7月6日15:00至2026年7月17日15:00
N0122FCZZ261220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505
2026年7月6日15:05至2026年7月17日15:05
N0122FCZZ261221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506
2026年7月6日15:10至2026年7月17日15:10
N0122FCZZ261222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507
2026年7月6日15:15至2026年7月17日15:15
N0122FCZZ261223
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2508(2/3)
92.03
77,304
6,200
2026年7月6日15:20至2026年7月17日15:20
(二)租赁期限及装修宽限期:
(1)租赁期限:2年,自出租标的装修宽限期满的次日起算。
(2)装修宽限期:1个月,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装修宽限期内不计租金,不计入本次租赁期限内,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用途:办公。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的装修期要求、房屋装修要求、物业交还要求、违约责任和禁止行为等具体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见公告附件)。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2)装修期内承租方需承担9.2元/月/平方米的装修期物业管理费及承租方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以及其他因承租方发生的费用。
(3)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收物业管理费、空调能源费和公共水电费等(9.2元/月/平方米)按承租面积计算,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第一期物业管理费、空调能源费、公共水电费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七天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出租方
安徽华仑港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支付,每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25%。
(2)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的租金在上一个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相关房屋,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相关房屋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权证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及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时出示承租方经营有关“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政府规定的合法营业必备证照等文件并向出租方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出租方存档。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装修期内承租方需承担9.2元/月/平方米的装修期物业管理费及承租方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以及其他因承租方发生的费用。
(9)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收物业管理费、空调能源费和公共水电费等(9.2元/月/平方米)按承租面积计算,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第一期物业管理费、空调能源费、公共水电费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七天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出租标的之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承租方可自行进行专业装修,但不得破坏出租标的原有之建筑结构、防水结构、消防系统、机电设备及管线、隐蔽工程,装修布置的变动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承租方自行装修后,对出租标的自行装修部分所涉及的维保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改造、修理或设备安装时,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规范的标准要求并满足出租方的要求、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其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装修物料、施工单位等装修改造事宜必须事先报出租方物业和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装修改造设计、施工等相关费用及其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施工必须在物业规定的时间和物业的监督下进行并服从出租方物业的监督与管理。在未经出租方或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前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已获审批之图纸。且承租方必须严格依照装修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服从出租方物业的监督与管理。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应派员监工,以维护房屋安全,出租方物业并可随时检查。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分租、转租给第三方或以联营等方式变相转租给第三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租赁期间正常届满的,承租方应当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交还出租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则承租方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交还该物业。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按出租标的交付时的状态交还,承租方自费将出租标的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包括搬离出租标的内的所有动产和相关物品及拆除经营之装修。该条款并不限制经双方及后续承租人确认,承租方可将出租标的恢复到出租方认可之交付标准。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6日。
(二)挂牌期满,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6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311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竞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租金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cjex.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方经理 0553-3117538)咨询。
2、承租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九)交易时间
竞价方式: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元
自由竞价时间: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十)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出租标的第一个半个合同年度(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七、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方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38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芜湖市弋江区华仑外滩中心写字楼共48处办公用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01-授权委托书样本.pdf
02-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安徽华仑港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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